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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设系列(专业)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通知
作者:万融建设 发布于:2016/12/14 10:05:53

公司各部门、区域公司、直属项目部: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考试的通知》(徐政人发〔2016119号)和2016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在建设系列(专业)中,对符合条件申报初定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水平考试,合格后方可初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认定形式

全市建设系列中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中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以考待定的形式。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初次认定工作应严格把握所学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初定员级、助理级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如不一致的,只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1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有关规定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含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专业课继续教育请各单位或个人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市建筑业协会咨询服务中心咨询。

三、要求:

请各部门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017日前把相关资料报送至内资部。

内资部

20161014


标签:万融,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