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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岗位
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万融建设 发布于:2016/12/14 10:03:35

公司各部门、区域公司、直属项目部:

根据省住建厅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安排,2016年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1年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土建、市政)、质检员(土建、安装、市政)、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中能够查询到相关证书记录),且证书到期应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22010年取得相关证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其证书处于过期状态的人员,可通过参加本次继续教育激活证书。

3、在建设单位工作满2年且年龄65周岁以内(19511231后出生)。

4、证书与持证人所在单位一致可提交报名,申请表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证书所在单位与持证人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

A、证书未过期的,持证人应在单位变更流程完成之后再提交继续教育报名审核;

B、证书已过期的,持证人提交报名申请表上须加盖现单位公章,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书面承诺(承诺书样本附后):该人员应在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数据生成后完成证书单位变更,否则不予发放证书。该承诺应加盖新单位公章并由持证人签字认可。

6、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复检换证报名表》(网上打印);(2)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如果无磁或丢失,请尽快办理,否则不予报名。)

二、请各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10日前报送至内资部。

                                               内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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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万融,工程,建筑